1、從事與潛水員水下工作安全有關的潛水體系、配備,水下工作設備和水下構造設備的電氣設備設備、改造和修補的人員,應當是知曉電氣設備工作程序,知曉水下工 程實踐的危險及疑問,持有國家認可資格證書,且了解現行國家船只查驗組織有關規定、GB 16636和本規范有關內容的專業人員。
2、與潛水員水下工作安全有關的各類便攜式和固定式的電氣設備或設備,都有必要樹立相應的技術檔案,由專業人員定時進行查看,并將查看成果記載存檔,以保證這些電氣設備或設備的一切維護構造的完好性和牢靠性。
3、運用與潛水員水下工作安全有關的各種電氣設備、設備,或臨時性電氣設備之前,有必要首要查看、堅信這些電氣設備、設備或設備已達到現行國家船只查驗組織的有關規定、GB 16636和本規范的請求。
4、著手進行潛水及水下工作之前,有必要首要查詢和掌握工作水域鄰近環境的水下構造設備、海底設備或大功率設備的電氣特征及試驗情況。必要時,應制定相應的應急防范措施,以保證水下工作潛水員的安全。
5、與潛水員水下工作安全有關的各種潛水體系、配備裝具、水下工作設備和水下構造設備之電氣設備的設備、改造和修補,有必要遵從如下關鍵:
a) 一切大于6V的電氣回路都應當有相應的熔斷器/回路斷路器作短路維護;
b) 電氣導線應具有經過全負載電流、過載電流,以及維護設備動作時間內也許經過的毛病電流的滿意的截面積;
c) 電氣線路中的接頭有必要牢靠,并盡量削減其數量;
d) 所用電氣接連終端有必要構造完好,且具有一定長度的導線尾纜;
e) 導線路徑挑選應避開簡單呈現機械損壞的地方并予以固定,必要時加以某種方式的機械維護;
f) 電氣線路的布線應當離隔,防止交叉回路受到破壞或造成短路;
g) 電氣線路的終端箱有必要密閉,防止潮氣侵入;
h) 不得運用共用反應回路,每個回路都應當獨立工作;各個維護回路都應分隔,且有醒目的象征,當某一回路發生毛病時,不會影響別的回路的正常工作;
i) 電氣線路的象征套應設備在距終端一定間隔處,以削減象征套受熱也許產生的毒性物質對潛水員安全的影響;
j) 應當運用功能良好的示蹤象征材料,并在插頭、插座、接線和打印電路板的規劃上組織滿意的示蹤間隔,保證表面構成鹽垢后仍具有相應的空隙;
k) 股絞合電纜或柔性電纜中不得運用軟焊,必要時對布線采取相應的支持;
l) 經常查看電纜的機械危害及絕緣功能,并留意有關設備的電氣安全功能變化;
m) 電氣線路中的自動維護設備有必要定時查驗,并將查驗成果記載存檔;
n) 堅持對水下電氣設備、設備的電氣安全功能進行查看記載,保證其滿意規劃安全規范。一起,對上述電氣設備、設備的任何修補,也都有必要記載存檔。
6、凡與潛水員水下工作安全有關的各種潛水體系、配備裝具、水下工作設備和水下構造設備的電氣設備的絕緣,有必要遵從如下請求:
a) 與潛水員水下工作有關的電氣絕緣有必要滿意GB 16636中的有關規定;
b) 運用電屏蔽的雙層護套時應結合密封組織(比方“O”型圈及壓力平衡終端等),以進步雙絕緣功能;
c) 電氣體系的絕緣可經過在電源至負載之間銜接阻隔變壓器來改善,使全部電氣體系(包括變壓器次級線圈和一切設備)接地絕緣;
d) 在電氣體系中應選用自動維護設備,防止因絕緣毛病而致使潛水員觸電;
e) 定時嚴格查看電源及其運用設備的電氣絕緣與密封情況,及時發現疑問予以彌補;關于大深度水下工作用的電纜,尤其應保證其絕緣與密封性;
f) 工作時應防止電路中的導線在水面上與起重機繩子、鋼渠道腿,或船只殼體相觸摸,以防止構成接地回路所導致的電擊危害;
g) 全部回路(變壓器次級線圈,銜接電纜和負載等)對地應具有較高的絕緣阻抗。一起,有必要約束回路對地電容,運用中可經過約束銜接變壓器次級線圈至負載的電纜的最大長度來完成對地電容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