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備工作安全措施 (1)焊割炬(槍、把)在使用前應作絕緣、水密性和工藝性能等方面的檢查,需先在水面進行試驗。氧氣膠管使用前應當用1.5倍工作壓力的蒸汽或水進行清洗,膠管內外不得粘有油脂。供電電纜必須檢驗其絕緣性能。熱切割的供氣膠管和電纜每0.5m間距應捆扎牢固。
(2)潛水焊割工應備有無線通信工具,以便隨時同水面上的支持人員取得聯系,不允許在沒有任何通訊聯絡的情況下進行水下焊割作業。潛水焊割工人入水后,在其作業點的水面上半徑相當于水深的區域內,禁止進行其他作業。
(3)水下焊割前應查明作業區的周圍環境,熟悉作業水深、水文、氣象和被焊割物件的結構形式等情況。應當給潛水焊割工一個合適的工作位置,禁止在懸浮狀態下進行焊接操作。一般潛水焊割工應停留在構件上或事先設置的操作平臺上。
(4)在水下焊割開始操作前應仔細檢查、整理供氣膠管、電纜、設備、工具及信號繩等,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使這些裝備和焊割工本身處于熔渣濺落和流動的路線上。應當移去操作點周圍的障礙物,將自身置于有利的安全位置上,然后同水面人員聯系并取得同意后方可施焊。
(5)水下作業點所處的水流速度超過0.1~0.3m/s,水面風力超過6級時,禁止水下作業。
2.預防觸電安全措施
(1)水下電弧剛一形成,周圍的水便蒸發產生空腔或氣泡。由于水的冷卻和壓力,水下引弧所需的電壓比陸地上要高。從操作安全角度考慮,水下焊接電源必須采用直流電,禁止使用交流電。其空載電壓一般在50~80V之間。
(2)水下焊接設備和電源應具有良好的絕緣和防水性能,其絕緣電阻值不得小于1MΩ,并且應具有抗鹽霧腐蝕、大氣腐蝕和抗海水腐蝕性能。
(3)與潛水焊工直接接觸的控制電器必須使用隔離變壓器,且有過載保護,電焊機必需接地,接地線頭要磨光,以防腐蝕。
(4)水下濕法焊接與切割,電路中應安裝焊接專用的自動開關箱;水下干法或局部干法焊接,電路控制系統中應安裝事故報警系統和斷電系統。
(5)在焊接或切割中,經常需要更換焊條。在水下更換焊條時,必須首先發出拉閘信號,確認電路已經切斷,方可去掉焊條頭,再更換焊條。否則容易造成觸電事故而發生危險。
(6)電極應徹底絕緣和防水,以保證電接觸僅僅在形成電弧的地方出現。
(7)在水下焊接時,潛水焊工切勿背向接地點,即將自己置于工作點與接地點之間。否則,不僅容易產生觸電事故,而且容易使潛水裝備的金屬部件受到電解腐蝕。應當注意,不得把手放在待焊割的工件上,同時又將焊條或電焊把手觸及頭盔而遭到電擊。
(8)潛水焊工進行操作時,必須穿戴專用的防護服及專用手套。
3.預防物體打擊安全措施
(1)水下焊割作業時,應了解被焊割構件有無塌落危險。特別是進行裝配點焊時,必須查實點焊牢固且無塌落危險后,方可通知水上松開吊索。而焊接臨時吊耳和拉板,應采用與被焊結構相同的材料,并運用相同的工藝確保焊接質量。
(2)在水下切割時,當被割工件或結構要割斷時,尤其是水下仰割或反手切割操作時,潛水切割工應給自身留出足夠的避讓空間,并且通知友鄰避讓,才能最后割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