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水員水下作業操作過程介紹:1范圍:本標準規定了與潛水員水下作業有關的各種水下電氣設備,以及可能對水下作業潛水員構成危害的各種水下電氣結構、設施在用電安全方面的基本操作和使用要求。本標準適用于與潛水員水下作業有關的各類潛水系統、裝備,水下作業設備和水下結構設施的用電安全操作管理。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水下作業公司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 主動保護
利用能檢測實際或潛在的電擊情況并采取相應動作響應保護裝置的防電擊措施,如:殘余電流保護裝置、線絕緣監測保護裝置等。
3.2 被動保護
由內在方式降低電擊可能性的防電擊措施,如:絕緣、屏蔽和接地等。
3.3 全防電潛水服
采取完全絕緣,或完全導電,或絕緣
與導電結合等措施,避免因水中電位梯度所致電擊危害的潛水服。
3.4 隔離變壓器
輸入與輸出繞組呈電氣隔離,以避免因偶然同時與大地和帶電部件(或因絕緣損壞致使帶電的金屬部件)接觸而造成危害的變壓裝置。
3.5 線絕緣監測器
連續監測帶電導線和接地回路之間絕緣完整性,并在所測量的絕緣阻抗降至預定值以下時觸發報警器或斷路跳閘裝置的主動保護裝置。如果電路斷路器中含有線絕 緣監測器,則稱為:線絕緣電路斷路器。
3.6 殘余電流裝置
當電源與負載之間的電流不同時,能確定漏電電流并通過切斷電源的電路斷路器跳閘裝置做出響應的主動保護裝置,也稱為:接地泄漏電路斷路器。
3.7 自動跳閘裝置
能在故障確定時立即自動切斷電源的保護裝置,如:殘余電流裝置,具有自動跳閘機構的線絕緣監視器等。
3.8 故障電流
由絕緣損壞或絕緣被短接而造成的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