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是房價上漲較快的城市之一,為遏制房價快速上漲,當地政府要求新建商品住房必須明碼標示首次備案價格,6個月內不得上調,再次申報備案價格上調幅度不得超過1%。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合肥多個樓盤銷售過程中,有一種名為“號頭費”的隱秘費用,即購房者在合同價之外額外支付一筆費用,才能從這些樓盤購房。(4月20日新華網)
這種暗度陳倉的潛規則是對政府樓市調控政策的挑戰。
對于政府來說,要通過調研來檢討調控政策是否有漏洞。既然群眾愿意額外支付一筆費用買房子,是市民自住房的剛需得不到滿足,還是這些買房子的市民是炒房投機?是政府調控政策使得開發商不能獲得合理利潤,還是開發商故意屯盤以獲取高額利潤?這些都需要政府經過調研分析,找到相應數據,然后因事施策,分類治之。否則,這種潛規則面臨著各種風險。
開發商通過中介收取“號頭費”,不接受銀行轉賬、不開具收據,不在合同中顯示。對中介來說,除了賺取相應比例的辛苦費外,一旦發生意外,中介即面臨政府的處罰;對開發商來說,屬于偷稅漏稅行為,涉嫌刑事犯罪;對買房的民眾來說,暗藏著巨大的風險,購房者難以獲得有效證據,維權困難。即使買房者拿到證據,如果購房交易達成后,購房者就“號頭費”提起維權訴訟,法院依法對此作出裁決,“號頭費”需要退還,同時購房合同也會被認定無效,所購房屋要還給開發商。在房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購房者損失反而更大,所以購房者通過司法途徑維權的意愿很低。
對此,物價部門認為,物價部門之前也接到一些“號頭費”的舉報,但都是屬于個人行為,而且沒有相關票據證明,難以處罰;房產部門多次接到過“號頭費”的舉報,但是每次均查無實據。這似乎不能成為理由。既然媒體都能通過暗訪揭露此事,那么物價部門和房產部門聯合暗訪同樣能拿到證據,進而實施處罰,至少能達到殺一儆百的作用。
“號頭費”是多方市場利益主體規避政府調控措施的合謀,往往是一地“創新成果”,各地立即模仿。如果不及時堵住漏洞,政府調控措施就容易被懸置,無法實現預期效果,還影響政府的公信力,造成越調控房價越上漲的結局。